共青团四川省委
关于四川省团校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加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四川省团校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1》)和《共青团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团校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规定,现将四川省团校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岗位面试加试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理岗位面试加试成绩
考号为8942621036909和考号为8942621036526两名考生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考试总成绩相同,岗位排名并列第1名。根据《公告2》的有关规定,我委于2015年6月26日上午进行面试加试,成绩如下: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 编码 |
招聘人数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加试成绩 |
面试加试成绩排名 |
四川省团校 |
管理 |
52010002 |
1 |
梁 爽 |
8942621036909 |
85.65 |
1 |
李方惠 |
8942621036526 |
80.93 |
2 |
二、体检人员名单及安排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姓名 |
准考证号 |
岗位编码 |
葛宗叶 |
8942621010903 |
52010001 |
郑玉洁 |
8942621010823 |
|
张洪玉 |
8942621010905 |
|
伍 扬 |
8942621010828 |
|
梁 爽 |
8942621036909 |
52010002 |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5年7月3日(星期五),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到四川省团校组织人事科(成都市龙泉驿区文景街116号)集中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的体检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
按《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四川省团校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5年3月26日发布)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切勿进食。请身着轻便服装,勿化妆,勿佩戴隐形眼镜,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
2、请考生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照片三张,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由医院收取)。
4、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我委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联系人:曲老师
联系电话:028-84862759
特此公告
共青团四川省委组织部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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