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法定依据
1.《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川人社发【2017】31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技能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9】19号)
3.《关于转发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眉人社发【2017】53号、眉人社发【2018】40号)
4.《<眉山市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眉府发【2019】10号)
申请条件
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的;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3.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所持证书必须能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网”上能核查到)。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以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为准)。
补贴标准: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眉山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为:铣工、磨工、电工、金属热处理工、工程机械维修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电梯安装维修工、乳品评鉴师、育婴员。补贴标准予以倾斜,初级(五级)1100元,中级(四级)1700元,高级(三级)2400元。
申报材料
1.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社会保障卡
办理程序
1.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补贴;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每月20日前,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企业职工的参保缴费情况和职工个人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核查,并在相关信息系统标识该职工已领取的职业(工种)及等级的技能提升补贴情况;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
办理地址: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2楼人力资源市场6号窗口
咨询电话:028-36293801
版权所有:陵州人才市场2024 【蜀ICP备17000703号】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仁寿大道二段45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EMAIL:284144360@qq.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