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范,提升公共安全服务水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名(以下简称“辅警”)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一线工作岗位辅警18名。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仁寿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范围
(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不限专业。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报名时应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二)招聘范围
所招聘人员限眉山市常住户口,且在仁寿县有固定住所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年龄18至30周岁(1993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1日)。
4.热爱公安工作;
5.身体状况。男性净身高1.70米及以上,体形端正、形象气质佳,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视力要求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8(原标准)及以上或矫正视力达到5.0及以上;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四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或驼背;无癫痫,无隐性疾病等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身体条件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人民警察职位要求的条件及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由仁寿县公安局、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www.rsrlzysc.com)、仁寿公安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从2023年3月1日9时至2023年3月5日17时止(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报名地点在仁寿县公安局813办公室。报名须携带填写完整的《仁寿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1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及电子照片、毕业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复转军人还需携带复转等相关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现场报名时进行,合格发放《准考证》;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未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料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统一参加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为立定跳远、俯卧撑、1000米跑。
2.面试:
在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1:1.5进入面试环节,以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体能测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政治素养、事业心责任感及计划组织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语言表达等要素。面试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核算: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
(五)加分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在总成绩基础上加3分;
2.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嘉奖的在总成绩基础上加1.5分,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加2分,记三等功的加3分。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总成绩基础上加2分;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总成绩基础上加3分。
5.取得驾驶证B照和取得医学、计算机专业的全日制大专人员在总成绩上加3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时一并提供加分材料。
(六)体检
体检实行等额参检,根据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即为最终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附件4)。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试者本人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www.rsrlzysc.com)、仁寿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完成体检、政审。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网站、仁寿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群众如有情况反映,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监督组反映。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招聘程序结束后,统一参加岗前培训。由仁寿县公安局对拟招聘人员开展为期10天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以基本职业规范、基本业务知识、基本业务技能、基本职业养成和履职尽责必备的岗位知识、岗位技能及法律法规等为重点,培训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合格后薪酬参照仁寿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执行,具体包括:固定工资、级别工资、补贴、绩效工资。
五、实施监督
招聘全程由中共仁寿县纪委仁寿县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6790813。
六、本公告由仁寿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28-36790805。
附件:
1.仁寿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2.仁寿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仁寿县公安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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