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1.《关于做好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99号)
2.《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
服务对象
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
申请材料
1. 招用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2.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登记表(企业盖章);
3.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4.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
办理流程
1.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持以上相关材料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请。
2.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核实,核实符合条件后发放《企业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办理地址: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3楼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股
咨询电话:028-36296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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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仁寿大道二段45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EMAIL:2841443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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