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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需求,眉山六部门联合发文

来源: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 时间:2022-03-23 作者: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 浏览量:

为服务好制造强市战略实施,有效解决重点企业用工保障问题,特针对鼓励支持劳动力到市内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1+3”主导产业(以下简称主导产业)规上企业一线生产岗位就业,2月20日,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眉山市经济合作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切实做好“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那么政策都有哪些干货呢?

一、积极拓宽招工渠道


通过村(社区)组织推荐,市外务工人员、市内首次就业人员与用工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的,给予村(社区)1000元/人的工作经费补助。
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与用工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0元/人奖励。
通过主导产业企业在职员工引荐,与用工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的,给予引荐人员1000元/人的奖励。
鼓励职业院校组织在校学生开展顶岗实习,顶岗实习3个月以上的,给予学校600元/人奖励,给予实习学生600元/人生活补贴。
鼓励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就业,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的,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奖励企业。
鼓励市外职业院校输送毕业生到主导产业企业就业,与用工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的,给予学校2000元/人奖励,给予毕业生2400元/人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鼓励支持返乡就业


市外务工返乡人员与用工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的,给予个人3000元/人的一次性稳岗补贴。
返乡就业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以上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职工应承担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的20%给予社保补贴。


三、引导技能人才回流


市外就业的技能人才返乡与用工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的,在享受一次性稳岗补贴、社保补贴基础上,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分别按照5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四、抓实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支持主导产业重点企业建设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基地建成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一次性补贴200万元。
广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在职员工参加技能鉴定并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等级证书的,分别按照5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建设兼职教师队伍,在现有职业院校教师、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中选拔一批兼职教师,理论和实操师资各30人,以兼职方式开展技能人才培训授课,对入库师资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对授课课时达到基础课时且考核合格的每人每年发放兼职津贴10000元,授课费由培训机构另行发放。
鼓励培训机构开展主导产业所需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劳动力取得工种合格证并输送到市内主导产业规上企业就业一年及以上的,按照500元/人的标准奖励培训机构。


五、实施产教融合激励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校企合作,对在眉企业与市内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联合新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基地建成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并招收学生200-499人的、500人及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开设“订单”班培训本地劳动力,且单个班次培训劳动力取得培训工种初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40人及以上的,每开设一个“订单”班给予学校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支持市内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开办主导产业重点需求专业,每开设一个专业并招生入学40人及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毕业生到市内主导产业企业就业1年及以上的,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奖励学校,按照2400元/人的标准给予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
鼓励支持国内知名职业院校以单独办学或联合办学的方式到眉山办学,对围绕主导产业开办需求专业的,按照“一事一议”实施招商引资扶持政策。


六、关心关爱在岗员工


本政策生效实施后,在主导产业企业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的人员,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的生活补贴,每人每年300元的公共交通补贴。


七、切实做好生活保障


分区域规划建设“蓝领公寓”,实现“工作在园区,生活在城市”的目标,增强区域技能人才竞争能力。
在眉山市内无产权住宅的企业员工,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2年以上的,在市内购买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内普通商品房,按照2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
在眉山市内租用住房的企业员工,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2年以上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加强重点园区公共交通建设,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上下班交通服务。


八、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指导企业根据人力资源市场行情,建立具有竞争力的用工形式、作息时间、薪酬福利制度,持续改善作业环境。特别是对用工数量长期大幅度波动的企业,要引导其对务工人员歇工期间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鼓励支持企业走智能制造发展道路,减少对普通技能人才的依赖,降低人工成本。


九、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加强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工作的目标绩效管理,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常态化组织开展工作督查,对工作不落实、非企业主要原因用工保障效果差的予以通报。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2月1日起生效实施,有效期三年,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本政策措施与其他政策有冲突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措施执行。本政策措施涉及奖补资金,按照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由市财政或县(区)财政各自承担(含眉山天府新区)。本政策措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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