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关于印发眉山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眉人社发【2020】9号)。
对象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待遇的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5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非毕业年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和企业职工在内的各类人员可报名参加。
个人申请参训材料: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尚未取得《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可不提供此证,其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应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培训方式
县人社局确定定点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向县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开展培训及申请培训补贴。培训结束后,经考核鉴定合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每位考核鉴定合格人员免费办理相关职业培训资格证书,县就业中心发放补贴到个人或培训机构。
报名咨询: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3楼县就业服务中心培训股
咨询电话:028—3629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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