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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指南的公告

来源: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 时间:2023-10-20 作者:仁寿县就业服务中心 浏览量: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指南的公告

仁寿县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工作已启动。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详细阅读以下信息,准备好相关资料,按照以下流程自主申报(网厅确认)。

一、申请对象、条件及返还标准

(一)申请对象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申请条件

1.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无历史欠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2022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3.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僵尸企业。

4.不属于劳务派遣单位。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即按60%返还。

二、申时限

时限202312月31日截止。

、申请方式

(一)“免申即享”模式

此方式适用于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3.0筛选出的符合条件企业(单位)。企业(单位)需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在法人服务稳岗返还确认模块中,完成企业上年度参保人数、缴费金额、裁员率及银行户等信息的核对及确认。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确认的企业(单位),视作自愿放弃申请稳岗返还。

(二)“自主申请”模式

未在“免申即享”名单中的企业(单位),可登陆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sc.hrss.gov.cn/ssologin/login)法人服务稳岗返还申请模块中进行申请,也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请(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大厅)需提交申请资料:

1.《眉山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审核表》;

2.企业(单位)开户许可证;

3.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如有疑问,可电话详询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仁寿县:028-36293801

附件:眉山市稳岗返还申报审核表.doc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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