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财政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
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
申报条件
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
社会保险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申报年度最低缴纳标准计算,补贴期限最长为一年。
1.填写《仁寿县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1)(盖鲜章);
2.填写《社会保险补贴发放人员名单》(附件2)(盖鲜章);
3.企业为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明细;
4.招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5.企业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盖鲜章);
6.最近一个月的工资花名册(盖鲜章);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8.企业的开户账号信息(盖鲜章)。
办理地址: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3楼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股
咨询电话:028-36296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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